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文件
(资料图片)
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依
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等有关规定及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、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
的相关规定,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
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
根据《公司法》、
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经审核,我们认为杨铖先生、王
若宇先生、刘勃先生、申伟先生、马玲女士的非独立董事任职提名程序合法,未
发现有《公司法》、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
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。
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。
二、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
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经审核,我们认为张瑞彬先生、
冯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,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,提
名程序合法,未发现有《公司法》、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《上市公司
独立董事规则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。
因此,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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