恭城瑶族自治县拟推荐第十八批
自治区文明单位名单公示
根据桂林市文明办《关于评选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通知》(市文明办〔2023〕4号)文件要求,我县对申报单位进行测评考核,根据考核情况,按照名额要求择优推荐自治区文明单位,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,拟推荐2个单位申报第十八批自治区文明单位,现予以公示。
(资料图)
1.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
2.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幼儿园
公示时间:3月30日至4月3日。在公示期内,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单位有需反映的事项,可通过信函、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。反映公示单位的问题和情况,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公民依法履行监督权力,受到国家法律保护。县文明办办公地址:恭城镇茶南路18号;邮编:542500;联系电话:0773―8221016;电子邮箱:gcwmb1016@163.com。
恭城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
恭城瑶族自治县拟推荐第十八批
自治区文明村镇名单公示
根据桂林市文明办《关于评选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通知》(市文明办〔2023〕4号)文件要求,我县对申报行政村进行测评考核,根据考核情况,按照名额要求择优推荐自治区文明村镇,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,拟推荐3个行政村申报第十八批自治区文明村镇,现予以公示。
1.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杨溪村
2.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笔山村
3.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桥头村
公示时间:3月30日至4月3日。在公示期内,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行政村有需反映的事项,可通过信函、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。反映公示行政村的问题和情况,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公民依法履行监督权力,受到国家法律保护。县文明办办公地址:恭城镇茶南路18号;邮编:542500;联系电话:0773―8221016;电子邮箱:gcwmb1016@163.com。
恭城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
恭城瑶族自治县拟推荐第三届自治区文明校园名单公示
根据桂林市文明办《关于评选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的通知》(市文明办〔2023〕4号)文件要求,我县对申报学校进行测评考核,根据考核情况,按照名额要求择优推荐自治区文明校园,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,拟推荐2个单位申报第三届自治区文明校园,现予以公示。
1.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小学
2.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实验初中
公示时间:3月30日至4月3日。在公示期内,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单位有需反映的事项,可通过信函、邮件、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。反映公示单位的问题和情况,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公民依法履行监督权力,受到国家法律保护。县文明办办公地址:恭城镇茶南路18号;邮编:542500;联系电话:0773―8221016;电子邮箱:gcwmb1016@163.com。
恭城瑶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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